3044永利集团2024年資産清查工作方案

  為規範和加強學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産的安全和完整,進一步摸清資産領用人、使用狀态、存放地點等信息,夯實學院國有資産管理基礎,根據國有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印發的《2024年度國有資産清查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過對全院資産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真實準确地摸清現有資産狀況,及時有效地對資産管理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根據資産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進一步提升資産管理水平。

二、清查基準日和範圍

清查基準日:2024年9月30日。

清查範圍:學校資産管理系統内已登記入賬的設備、家具、無形資産(軟件)等。由于曆史原因已購資産但尚未入賬的設備等一并清查列出台賬。

三、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資産清查工作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資産清查工作。

組長:羅鴻飛  殷國棟

副組長:吳天真  周興旺  王  娟(常務)

成  員:朱穎瓊  黃雅玉  孫婷荃  周  娟  鄭  靜  陶  清

資産清查分行政辦公資産、教學資産、科研資産三塊分項進行。為加強領導、便于統籌,設立三個工作小組分工協作實施清查工作。

行政辦公資産清查小組:

責任領導:吳天真

組長:朱穎瓊  黃雅玉

成員:“四辦”全體人員

職責:

1. 清查學院領導班子辦公室、“四辦”辦公室、教研室(含Z314無機分析博士工作室)等行政辦公用房内資産并明确資産保管人;

2. 清查學院會議室、報告廳、接待室、門衛室、教學學生檔案室、成果展示室等用房内及重點實驗室顯示屏等資産并明确資産保管人。

教學資産清查小組:

責任領導:周興旺

組長:周  娟  鄭  靜

成員:白愛民  黃  灣  施少敏  劉  婷

職責:

1.清查學院教學實驗室房内資産并明确資産保管人;

2.清查純水室、教學藥品庫房、各教研室實驗準備室等房内資産并明确資産保管人。

科研資産清查小組:

責任領導:王  娟

組長:孫婷荃  陶  清

成員:全體有科研實驗室、工作室的專任教師

職責:

1.清查學院科研實驗室、儀器室房内資産并明确資産保管人;

2.清查科研工作室、研究生學習室、科研藥品庫房及校企合作聯合實驗室(省工程研究中心)内屬于學校資産部分等資産并明确資産保管人。

四、工作步驟

1.資産清查。

第一步:清查已貼條碼标簽資産。

清查工作成員先清查帶條形碼标簽的資産,核對資産的使用單位、領用人、存放地點、使用方向等基本信息,點擊“确認清查”後,領用人随即進系統(手機端和電腦端均可)進行“資産确認”。為提高清查工作的效率和準确性,提倡“邊掃碼清查、邊掃碼确認”的清查方式。

針對本步驟清查中出現的各類情況,參照以下方式處理:

賬和實物均在本單位的資産:針對“賬-人不符”資産,需更改領用人;針對“賬-地點不符”資産,需更改存放地點;針對“使用方向不符”資産,更改使用方向。

第二步:清查未貼條碼标簽資産。

帶條形碼的資産清查完成後,由實驗室安全與管理辦公室聯系國資處給未貼條碼的資産打印标簽。各責任人在領取标簽後,按要求在資産上粘貼标簽。為提高清查工作的效率和準确性,提倡“邊清查資産、邊粘貼條碼、邊掃碼确認”的清查方式。

針對本步驟清查中出現的各類情況,參照以下方式處理:

賬和實物均在本單位的資産參照第一步處理。

賬在本單位,實物在其他單位:查明原因,若屬于學院資産,需拿回實物,更換為學院領用人;若不屬于學院資産,“清查狀态”選擇“無盈虧”,使用單位暫時不更改,在“清查備注”欄寫明應調撥至具體的使用單位和人員;資産管理員同時在資産管理系統中進行資産跨部門調撥,并确保資産清查工作結束前,資産接收單位和領用人确認接收。

賬在本單位,無實物資産:針對“有賬無物”(盤虧)的資産,按照資産領用人是固定資産的直接責任人原則,逐項查找資産去向,追蹤盤虧原因,對于資産被盜、損毀、丢失等情況,責令賠償;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單位無賬,有實物資産:針對“有物無賬”(盤盈)的資産,追蹤資産來源,屬于其他部門資産,進行歸還;屬于賬外資産,提供相關資産資料,國資處核實具體情況後登記入賬。

第三步:處理閑置資産和待報廢資産。

在資産清查工作中發現的閑置資産(能正常使用),“清查使用狀态”選擇“閑置”,由國資處進行統一校内調劑。已經提交報廢申請且确定在2024年處置的資産,“清查狀态”選擇“無盈虧”,“清查使用狀态”選擇“其他”。

針對大型儀器設備(單價≥10萬元),除确保資産信息賬實相符外,還需核實設備實際使用情況和記錄使用情況是否一緻。

2.結果報送。

各清查小組于11月20日前,将紙質版《資産清查報告》(模版見附件2)、《盤虧和盤盈明細表》(模版見附件3)、《資産清查清單》(在資産管理系統内導出)報孫婷荃老師審核,經學院領導複核無誤後,資産清查工作截止日(12月1日)前經院長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送至科技大樓國資處808室;将對應電子版材料(與紙質版數據保持一緻)發送至國資處郵箱271694417@qq.com)。

3.資産複核(2024年12月)

國資處在學院報送資産清查結果後,組織人員對部分單位實物資産進行現場複核,重點核實盤虧資産,随機查看系統中資産信息與實物資産是否相符、資産實際存放地點與系統中存放地點是否相符、是否粘貼資産條碼、資産跨部門調撥流程是否完成等。

4.整改落實。

對資産的使用人、存放地點等與資産管理系統信息不符的資産,須重新清查,以實現與系統信息一一對應;對于未張貼資産條碼或資産條碼脫落、不清的資産,及時補全打印資産條碼;對于盤盈資産,及時登記入賬;對于盤虧資産,根據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追責。

五、工作要求

1.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體教職工要充分認識此次資産清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支持配合資産清查專班工作,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具體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确保資産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确保資産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2. 落實責任,按時完成。院長全面負責學院各項資産管理工作,對學院資産管理負主體責任;分管副院長協助院長抓好資産購置、管理、處置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實驗室安全與管理辦公室負責資産各方面具體工作,負直接責任;實驗員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内實驗室、試劑室、準備室内資産管理、處置工作,負直接責任人責任;行政管理人員負責各自辦公室、功能室的資産管理,負直接責任人責任;大型儀器設備兼職管理教師負責該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保修、處置工作,對代管儀器設備負直接責任人責任;有科研實驗室、科研工作室、研究生學習室的專任教師負責管理分配的實驗室、工作室、學習室内資産管理、處置,負直接責任人責任。全體責任人對資産管理系統中的卡片基礎信息進行逐一核對,确保資産情況和卡片信息保持一緻,準确反映單位資産狀況,按期将資産清單電子版、紙質版報孫婷荃老師處。上報的紙質材料須經有關責任人(科研課題組須是課題組負責人)簽字,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負責。

3. 及時整改,規範管理。資産清查工作結束後,針對資産管理存在的薄弱點、風險點、空白點,對照相關制度規定要求,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确保國有資産的完整和安全。



3044永利集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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