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永利集团誠聘海内外優秀英才

發布者:3044永利集团發布時間:2023-12-27浏覽次數:11


3044永利集团源于1977年創建的化學系,2013年更名為3044永利集团,是學校唯一的湖北省高校改革試點學院。

學院現有化學、應用化學和化學工程與工藝3個本科專業,其中化學是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國家級特色專業和湖北省品牌專業,率先通過師範類化學專業二級認證;應用化學專業是教育部本科綜合改革試點專業、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戰略性新興産業人才培養計劃專業和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是教育部新工科研究與實踐試點專業。入選湖北省高校優秀教學團隊2個(化學、應用化學)和省級基層教學組織1個(化工工藝教研室)。

建有分析化學湖北省優勢學科,化學一級學科為湖北省重點學科和“十三五”“十四五”湖北省優勢/特色學科群(資源環境學科群)主幹學科,擁有化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化學課程教學論二級碩士點。化學一級學科是學校首批獲省學位委員會立項建設的博士點立項建設學科,第三輪、第四輪學科評估位列湖北省屬高校第2、3名。2023艾瑞森校友會中國大學化學學科排名中我校化學學科位列湖北省高校第10名(省屬高校第3名)。形成了光催化與多相催化、有機合成方法學、納米材料生物效應、納米及生物傳感、無機功能材料、精細化學品綠色合成與過程控制等較具特色的研究方向。

建有較為完備的教學、科研平台,擁有污染物分析與資源化技術湖北省重點實驗室、稀有金屬化學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湖北省化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湖北省化學化工實驗虛拟仿真中心、國家級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湖北省大學生示範實習實訓基地、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等。

彙天下英才,創國内一流。3044永利集团誠邀海内外英才加盟,共創學科發展新紀元!


一、招聘計劃及學科要求

需求專業

學曆

計劃數

年齡要求

人才層次

一級學科

二級學科

化學

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等

博士

10

應屆博士一般在30歲以下,博士後在32歲以下。特别優秀的可适當放寬。

原則上B類以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有頂刊的可放寬至C類。

化學工程與技術

化學工程、化學工藝

2

材料科學與工程

材料物理與化學、材料學

3

環境科學與工程

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1

教育學

課程與教學論

1

D類以上

注:具體計劃數以學校批複為準。不同學科計劃數原則上可内部調劑。


二、基本要求

(一)素質要求: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協作,樂于奉獻,身心健康,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履行高校教學、科研及學科建設的能力,符合我院學科發展需要。

(二)服務期限:服務年限為8年。

(三)對于特别優秀人才、緊缺專業人才,其學曆、年齡、服務期限等要求可适當放寬。


三、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和待遇标準

(一)傑出人才

引進對象: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海外知名高校終身教授職位獲得者及相當層次的傑出人才。

引進待遇:

1. 年薪:面議

2. 安家費:200-300萬元

3. 科研啟動經費與科研平台建設配套經費:面議

4. 學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 團隊成員待遇面議

(二)領軍人才

引進對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四青”人才、國家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人選、國家級教學名師、教育部創新團隊負責人及相當層次的領軍人才。

引進待遇:

1. 年薪:面議

2. 安家費:150-200萬元

3. 科研啟動經費與科研平台建設配套經費:面議

4. 學校安排其配偶工作

5. 團隊成員待遇面議


四、專任教師引進待遇标準

引進對象:已取得一定數量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海内外優秀博士研究生、博士後,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歲,博士後或具有博士學位研究生學曆的副教授、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 歲。

引進待遇:學校根據引進人才前期已獲得的獎項、主持的項目或發表的高水平論文等,對其科研、教育教學能力綜合評判,确定崗位類别,給予相應待遇。

(一)人才引進費及發放方式

崗位類别

安家費(萬元)

科研啟動費(萬元)

工科

理科

人文社科

A類

60

20

15

10

B類

50

C類

40

D類

30


      1. 安家費:安家費中的10萬元,必須在進校五年内獲批一項國家級青年基金及以上級别項目,才予以發放;否則,不予以發放。安家費中剩餘部分,在辦理正式入職手續後發放30%,在一年試用期滿後發放70%。

2. 科研啟動費:以科研項目形式提供資助。

(二)其他待遇

1. ABCD類博士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安家費增加10萬元。

2. ABCD類博士為緊缺專業人才(我院僅限課程與教學論,下同),安家費增加10萬元,在校服務年限延長2年。

3. 同時滿足上述1、2兩項者,對應待遇疊加計算。 

(三)特殊崗位津貼

教授享受特殊津貼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貼3600元/年,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就高執行一項。如遇學校政策調整,按學校新政策執行。

(四)工資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學校聘用後,如為新入職教師則崗位工資和基礎性績效按照講師一級(專技八級)崗位标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級(專技七級)崗位标準執行。如為調動入校人員,則在進校當年按調動前原崗位同職級最低等級執行工資待遇,第二年參加學校崗位異動後,根據實際競聘崗位執行工資待遇。對于特别優秀的可按學校低職高聘管理辦法直接聘用到高級崗位(最高可聘到專技三級崗位)。

(五)配偶安置

1. 新引進人才配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校可通過專項招聘的形式,按勞務派遣C崗安排其配偶工作。

1)當年人才引進的A類、B類、C類博士以及緊缺專業D類博士,其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且年齡不超過40周歲;新引進人員為博士後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

2)當年人才引進的中學特聘教師以及全職來校工作的省級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且年齡不超過50周歲;

3)當年新引進的人才其配偶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曆學位。

2. 新引進人才配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校可通過專項招聘的形式,按勞務派遣B崗安排其配偶工作。

1)當年人才引進的A類、B類、C類博士以及緊缺專業D類博士,其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年齡超過40周歲;新引進人員為博士後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年齡超過45周歲;

2)當年人才引進的中學特聘教師以及全職來校工作的省級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超過50周歲;

3)當年人才引進的非緊缺專業D類博士的配偶具有大學本科學曆學士學位。

3. 當年新引進人才配偶學曆為本科以下的,學校可通過專項招聘的形式,按勞務派遣A崗安排其配偶工作。

4. 上述所提到的勞務派遣崗位相關待遇均參照學校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5. 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勞務派遣合同簽訂期限與高層次人才的服務期限一緻,随高層次人才服務期限延長或縮短。高層次人才配偶納入勞務派遣C崗合同管理的,高層次人才在學校服務期限延長2年。高層次人才本人離職時,因其以任何形式安置在校任何崗位工作的配偶必須一同離職。

(六)學校協助解決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問題。

(七)其他情況

1. 夫妻雙方同時符合引進條件,其安家費、科研啟動費按各自引進層次的待遇分别執行。

2. 港澳台同胞及國外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實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實行“一人一議”的原則。

3. 因學校建設急需引進的其他特殊優秀人才,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實行“一人一議”的原則。


五、專任教師引進條件

(一)A類(同時符合下列①②③④四項條件中的兩項者)

①在相關專業頂級期刊發表論文1篇;理科、工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發表論文4篇(其中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篇),或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3篇。

②主持1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非一年期項目)及以上層次項目,或主持3項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主持1項省級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③全職來校工作的省級及以上政府人才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如:湖北省百人計劃,楚天學者特聘教授,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計劃入選者或者其他同層次水平人才)。

④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五)或二等獎(個人排名前五)獲得者;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五)或二等獎(個人排名前五)獲得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個人排名前十)或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五)或二等獎(個人排名前三)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中國專利獎金獎(個人排名前二)獲得者;國家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個人排名前四)或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獲得者;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三)或二等獎(個人排名第一)獲得者;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個人排名第一)獲得者;湖北省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二)B類(符合A 類博士①②③④四項條件中的一項者)

(三)C類(符合下列①②兩項條件中的一項者)

①理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發表論文3篇(其中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篇或二區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篇),或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2篇;工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發表論文3篇(其中在SCI二區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篇),或在 SCI期刊發表論文2篇(其中在SCI一區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篇)。

②主持1項國家級基金青年項目,或主持2項省部級基金項目。

(四)D類

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或在SSCI三區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2篇;人文社科類博士研究生在《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認定的權威期刊發表論文1篇;理科、工科類博士研究生在SCI期刊發表論文2篇(其中在SCI二區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篇),或在SCI期刊一區發表論文1篇。

說明:

1. 以上博士人才的論文、獎項和項目須為近五年成果。其中論文如未做特殊規定則必須為本人獨著或第一排名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

2. 被 SCI收錄的論文,以發表當年中科院信息情報研究所發布的《SCI期刊分區目錄表》大類分區(一級學科)為準。

3.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按省部級項目計算。

4. 相關專業頂級期刊指SCIENCE,NATURE,C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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